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池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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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院零星工程、标识标牌等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核及结算审计,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就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单位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零星工程项目采购限额以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单位
二、征集单位: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
三、征集时间:报名及递交审查申请文件开始日期:2024年1月9日,报名及递交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日期: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
四、征集评标时间、地点
征集评标时间: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
征集评标地点: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12楼1号会议室
五、征集数量:本次征集数量为5家。
六、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一级造价工程师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
3.近3年内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单位通报批评或作出处罚的,无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4.拟派造价工程师近3年内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单位通报批评或作出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申请登记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附件2);
5.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请于征集时间内向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1210室(地址:池州市贵池区花园路1号)提交入库申请资料(两套、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童琪,联系电话:18756631835。
八、征集原则:
本次公开征集拟确定5家造价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单位。资格审查及评选工作由征集单位组织进行。如本次公开征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则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零星工程项目采购限额以下造价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单位。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大于5家,则按评选办法(附件3)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5家(如第5名有并列,一并入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即进入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零星工程项目采购限额以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单位。
九、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接受征集单位的委托,依照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承接征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零星工程项目采购限额以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单个项目咨询费用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的除外),具体造价服务内容以单项委托合同为准。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服务费计费原则: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池政办〔2017〕55号)规定的相关咨询项目收费标准的49%为控制价,最终中标的5家单位下浮统一按第一名下浮计算(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并签订合同。
十一、服务要求:
1.本着自愿原则,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零星工程项目采购限额以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单位在服务期内应诚信履约,守法经营,自觉接受征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池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池州市妇幼保健院)零星工程项目采购限额以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战略合作单位的选取、考核等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库管理办法(试行)》(池重点办〔2018〕115号)、《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中介机构安排办法(试行)》(池重点办〔2018〕114号)执行。有最新管理办法或相关文件的,按最新文件执行。
附件:1.申请登记表